主旨:函轉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「110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加註 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」招生簡章,報名期限延 至110年12月31日止,敬請惠予公告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 名參加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1日臺教師(二)字第1100064807A號函 辦理。
二、本學分班相關資訊簡要如下:
三、招生對象(須符合下列三項):
(一)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,或符合教育 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,具 有學士(含)以上學位證書者。
(二)取得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(擇一提供),包括: 1、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。 2、其他符合相當於歐洲語言學習、教學、評量共同參考 架構(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: Learning, teaching, assessment, 簡稱CEF)B1級(含)以上閩南語認證考試有效合格證 書。
(三)最近5年內(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)曾於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 計滿6學期(須為教學支援人員或代理老師職位),且為現 職之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)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 師。(年資採計時間為105年8月31日至110年8月31日止, 報名者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閩南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 外,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。)
四、錄取方式: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、師資培育暨 就業輔導處、台灣語文學系共同辦理書面審核後另行公 告。
五、上課時間與地點:111年3月起至113年3月止,上午8時10分 至下午5時20分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教室辦理(臺 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,實際上課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。
六、詳請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首頁下載招生簡 章(網址:https://dce.ntcu.edu.tw/news_detail.php? sn=195),如有相關問題請洽(04)2218-8095李先生, gogohero0129@mail.ntc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