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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有關學產基金 請各校確實掌握本基金低 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核發時效及完整性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麥寮國小
  • 聯絡人:洪嘉炫

1、邇來部分學校收受助學金後未即全額發放,逕自針對尚有

欠款(諸如午餐費、校車費、服裝費等)之低收入戶學

生,以其應受領之助學金扣抵清償,並視賸餘情形再予發

放,致該等學生無從受領或未受領全額助學金,有影響學

生權益之虞。

2、教育部重申為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請貴校爾後務請依

前開要點即時發放全額助學金,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壓苛

至低收入戶學生積欠學校相關費用,與教育部助學金

之發放,本屬兩事,請另循其他途徑妥適解決。

3 若導師有收到助學金款項 請直接交由學生 勿幫其保管或扣繳其他在校款項